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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游泳项目训练营(贵州站)的通知
2018-07-11 14:29:00 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2018]119号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关于组织2018年游泳项目训练营(贵州站)的通知

有关单位:

  2018年游泳项目训练营(云南站)已于4月圆满结束,取得良好效果。为巩固训练成果,按照全年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2018年游泳项目训练营(贵州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训练营时间

  2018年8月12日至9月23日,共42天。

  二、训练营地点

  贵州省体育局清镇训练基地(海拔1250米)

  三、训练营人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继红(中国游泳协会主席、总局游泳中心副主任)

  肖俊(贵州省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程浩(总局游泳中心游泳部主任、国家游泳队领队)

  范民(贵州游泳中心主任)

  唐泽文(清镇训练基地主任)

  成 员:张伟(国家游泳队副领队)

  余睿(贵州游泳中心副主任)

  贾蕾(国家游泳队干事)

  何海滨(国家游泳队干事)

  陈洪(清镇训练基地训练科科长)

  戴详生(贵州游泳中心干部)

  (二)专家讲课组

  国家队教练2人、外教2人、程燕、林洪、周晓东、翻译2人、反兴奋剂2人。

  (三)教练员及运动员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安徽、河南、湖南、湖北、四川、广东、福建、江西、陕西、广西、云南、贵州、宁夏、解放军、海军、南部陆军,上述单位按以下方式选派人员参加:

  1、每单位教练员选派1人为编制内人员,原则上选派2018年云南站教练员参加,如有特殊原因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调整。

  2、每单位运动员最多可选派6人参加,其中4人为编制内人员 ,2人为编制外人员。

  根据2018年云南站外教选出的最有潜力运动员名单,本次选派的编制内人员必须含有以下运动员:

  男子:刘玉广(天津)、曾俊然(辽宁)、何晨皓(安徽)、高雄(安徽)、王路祥(河南)、梁哲瑞(湖北)、黄小洋(四川)、陶冠男(广东)、邢继真(广东)、罗敏熙(广东)、范梓云(南部陆军)、黄俊玮(南部陆军)

  女子:周宇琦(河北)、王艺文(辽宁)、余依婷(浙江)、孙倩(山东)、都璇(山东)、张佳慧(湖北)、张乐(广西)、朱蕾桔(云南)

  3、选派运动员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男子2000-2004年龄段,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高的运动员参加本次训练营,报到时交验等级证书。

  (2)女子2001-2005年龄段,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高的运动员参加本次训练营,报到时交验等级证书。

  四、训练营内容

  本次训练营将邀请经验丰富的外教担任训练营主教练和体能教练。训练营工作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和实施,通过集训提高教练员执教水平,搭建教练员交流平台;为运动员打下基本技术和专项训练能力。安排专家、教练从专项技术、陆上体能、世界游泳技术发展趋势等方面对教练员和运动员进行专业指导。没有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不排队参加。

  五、训练营要求

  (一)各单位切实重视本次训练营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集训教练员和运动员的选拔工作。各单位要认真选拔推荐,遵纪守法、有高度责任心和事业心、有培养前途的教练员参加,并要求教练员服从领导小组的管理。

  (二)凡参加训练营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对违反纪律人员将作出取消集训资格,立即返回原单位,并视情节做出进一步处罚。

  (三)无特殊情况,参加训练营人员在集训期间不得中途离队。

  六、训练营经费

  (一)参加训练营编制内的教练员、运动员的住宿费、伙食费、训练费由我中心负担,往返集训地交通费自理。

  (二)参加训练营编制外的运动员的住宿费、伙食费、训练费自理,每人每天275元(报到时现场缴费,可刷公务卡),往返集训地交通费自理。

  (三)训练营领导小组成员及专家讲课组成员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

  (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编制内人员由我中心负担。

  2、编制外人员费用自理,每人50元,请各单位按实际超编人数于8月2日至8月6日期间自行联系中体保险经纪公司投保,联系人:赵淙淙,电话:13810550665,发票由该公司出具。

  七、报名、报到

  (一)报名

  1、本次训练营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不接受传真、纸质邮寄报名方式。

  2、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附件2中相关内容用电脑填写,填写后将两个附件在7月15日前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1760384400@qq.com,邮件主题注明“某某省市2018年训练营(贵州站)报名”。

  填写附件有关说明:

  (1)附件1用电脑填写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拍照或扫描到电脑,以图片格式或PDF格式上传报名。

  (2)附件2用电脑填写后,直接以Excel文档格式上传报名。

  3、报名截止后,原则上不得删减或更换人员,如因特殊原因,应及时与国家游泳队联系,并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

  (二)报到

  8月12日到贵州省体育局清镇训练基地报到(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承办单位安排接送站,请各单位于8月5日前与承办单位联系,确认抵离相关信息。

  承办单位联系人:陈洪,电话:13985441746,电子邮箱:273020600@qq.com

  附件:

  1、2018年游泳项目训练营报名表(贵州站)

  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3、通知(pdf版)

  体育总局游泳中心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