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省、大连市及有关省市体育局办公室:
为适应我国马拉松游泳项目发展形势的要求,根据国家体育总局[2002]111号《关于申办国际体育活动报批程序的规定》文件精神,更好地推动我国马拉松游泳项目健康、安全、规范地发展,通过举办比赛不断地加强我国与国际游联组织(FINA)的联系,对外宣传我国(地区)开放成果,同时,伴随每年一届的马拉松游泳世界杯赛正受到各地方的关注和热爱的趋势,为扩大影响,规范要求,须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的规定外,特制定申办FINA马拉松游泳世界杯赛的具体规定。
一、承办基本原则
(一)申办地方的游泳浴场已具有三年以上的开放历史,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无鲨鱼,有利游泳者身体健康。当地群众性游泳活动有一定的基础。
(二)申办单位能参照国际惯例,根据国际游联、中国游泳协会的技术指导,组织比赛符合国际游联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相关的规定。
(三)利用承办比赛为契机,通过地方的展示,体现我国人民团结、友谊、进步的精神风貌,量力而行、勤俭节约,有关接待、通讯、交通和安全须具备基本条件。
二、合同与协议
(一)按照国际游联的规定,地方承办单位将与中国游泳协会、国际游联在赛前一年的 月共同签署有关比赛、经费、接待等内容的合同。
(二)地方承办单位与中国游泳协会须在与FINA 签合同前,签署有关竞赛的协议书并按要求报国际游联。
三、经费条件
(一)国际游联已将世界杯赛的经济权利赋予中国游泳协会。地方承办单位在可以接受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允许地方承办单位适时以组委会名义寻找赞助商,集资筹划,并在与赞助企业签署协议后,在中国游泳协会备份。
(二)地方承办单位须承担在赛前一年底向国际游联交纳的申办费7500美金,并要承担大赛奖金3-4万美金。
(三)地方承办单位须根据中国游泳协会的有关大赛的设施、设备、船只、通讯、医务等要求将大赛的所有开支作出预算。并承担协议中大赛所有的开支。
(四)将大赛集资额的10%作为向中国游泳协会交纳的申办费。
(五)在赛前60天将奖金(美金)转帐至中国游泳协会帐户(专款专用)作为保险抵押金,赛前15天由中国游泳协会分批返还给地方承办单位。
在赛前30天将赞助金额(美金须设独立帐户给中国游协备案除外)的50%转帐至中国游泳协会帐户(专款专用)作为保险抵押金,赛前15天由中国游泳协会分批返还给地方承办单位。
四、申报手续
(一)申报时间
比赛前一年的7月底前电话告知,8月中旬前由地方体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报内容
1、承办单位、协办单位等名称,比赛时间、地点等
2、比赛的基本方案策划
(1)
竞赛流程、比赛路线,起、终点)
(2)赞助企业(企业名称、赞助额度及经费条件的承诺)
(3)设备设施(船只、通讯、救护)
(4)接待:(翻译、饭店、交通开、闭幕式,观众席
(5)安全措施:(救生、医疗、海洋信息)
(三)安排必要的实地考察
(四)协商协议书
五、批复
经我中心报体育总局审批后,正式下批复。
中国游泳协会
二00二年八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