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群体处、奥林匹克中心、总政宣传部文体局、总参军训部体训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不断促进我国成人游泳活动的开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主办,
沈阳市体育局承办的第十三届全国成人游泳公开赛将于2010年9月11日至12日在沈阳市水上运动学校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梁石泓(游泳中心、女)、叶欢容(广东、女)、杨宣(河北)、张佩伦、武国钊、于晓光(辽宁)
二、裁判
总裁判:季荣康(上海)
副总裁判:吕世明(河北、女)、任林苓(贵州、女)、李
晓寰(黑龙江、女)、李宏亮(辽宁)
编排记录长:魏梅(辽宁、女)
三、 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9月9日到沈阳市水上运动学校游泳馆报到。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半价以下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带成人游泳竞赛规则、裁判法。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上岗培训,请承办单位组织人员参加。
四、其它
(一)各队可参照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队指定专人于9月10日12:00前,到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5号,沈阳市水上运动学校游泳馆签到并确认参赛项目。
(三)请各队指定专人于9月10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未参加者后果自负。
(四)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上下载相关表格,网址:swimming.sport.org.cn。
附件:1、竞赛规程
2、竞赛日程
3、报名表
4、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5、接待指南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