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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首届全国水中健身比赛(展示大会)规程
2007-06-27 16:44:00 中国游泳协会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

  北京市时代荣辉游泳俱乐部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7年10月13日在北京市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游泳馆举行。

  三、比赛项目和组别

  (一)项目

  1、徒手水中健身操(不允许携带任何辅助器材设备)

  2、器械水中健身操(必须携带辅助器材设备如水中健身棒水中浮板等)

  (二)组别

  1、普通

  (1)青年组(18-35岁分为2、4、6、8、12人组)。

  (2)中年组(36-50岁分为2、4、6、8、12人组)。

  (3)老年组(51-65岁分为2、4、6、8、12人组)。

  (4)混合组(不分年龄分为2、4、6、8、12人组)。

  (5)家庭2人组、3人组、4人组、5人组。

  2、高校/专业2人组、4人组、6人组、8人组、12人组。

  四、参赛条件

  (一)普通组凡持有效证件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的外籍人士(性别不限),均可报名参加。家庭组须出示其亲属关系的证明。

  (二)高校及专业组条件:以上条件外,高等学校老师、学生为高校组,现役运动员、教练员(含各类健身、舞蹈教练)等为专业组。

  五、参加办法

  (一)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大学,各游泳场馆、俱乐部(游泳会馆)等有关参赛单位。并为促进项目发展,接待(自费)各省区市主管群众游泳负责人、游泳场馆负责人考察学习。

  (二)组队方式,可由高等院校、俱乐部、游泳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也可以赞助单位冠名组队报名参加。

  (三)要求

  1、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最新审批的《全国水中健身比赛规则(试行)》执行;

  2、各参赛队限报1-3项(含展示项目);各单位可报1个参赛队,如报2个参赛队须每队在8人以上。

  3、普通组参赛队允许1名水中健身教员领操(不计得分、人数);

  4、参赛者只能参加1个年龄组别的比赛,各组参赛者不得交叉参赛。

  5、报名人员,必须按规定持各类有效证件参赛。各队可报领队/教员1-2名,每队参赛者至少2名,可报替补队员1-2名,全队参赛者最多不得超过14人。

  6、各队必须在9月底寄出比赛用CD蝶,保证承办单位必须在10月8日前收到,并须准备备用碟1张。

  7、各领队必须出席10月12日下午2点领队会。请务必准时提前抵达,否则视为该队不再参赛。

  六、展示项目(每项也不超过4分钟30秒,届时也将邀请周边国家、地区来展示)

  (一)水中康复类

  (二)水中趣味游戏类

  (三)水中其它创新项目(如瑜珈、太极、搏击等)

  七、比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最新批准的全国水中健身竞赛规则(试行)

  (二)报名截止时,如有项目组不够2队,将不设该项目组别的比赛(可并组、劝重新报项或转为展示)。

  (三)比赛将设立仲裁,按游泳规则仲裁办法。

  八、奖项设立和记分方法

  (一)奖项设立

  1、各单项各组

  前8名名次奖,记分并颁发奖励证书。

  2、展示项目奖项设立

  “2007年全国最佳(创新)水中健身项目”(三类各前8名记分,并颁发奖励证书,其它参展队均颁发“2007年全国水中健身展示项目”证书。

  3、团体奖项设立

  (1)记总成绩分取团体前8名将颁发奖杯。

  (2)金、银、铜系列:金奖:1-8名同名次奖、银奖:9-18名、铜奖:19名以后所有参赛队。(大会可根据报名情况最后确定)金、银、铜奖项将分别得到获奖牌匾。

  4、其他奖项

  大会将根据情况设定最佳领操员奖、最佳阵容奖、精神文明奖、最佳气质将、最佳风度奖、和谐发展奖等奖项。

  5、无获奖人员将得到纪念证书。

  (二)记分方法

  1、取参赛项目的各组单项前8名,第1名至第8名记分为:8、7、6、5、4、3、2、1。

  2、展示项目 “最佳(创新)水中健身项目” 三个类别各前8名,前8名加记分为:8分。

  3、团体前8名,名次按各单位在各单项、组名次得分和展示项目得分总和计算。以上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07年9月20日前(当地邮戳为准):

  将报名表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传真:010-67170595,电话:010-67170575联系人:曹庆珠。

  同日将以下内容邮寄到承办单位:

  (1)报名表(附件1、也可在网上下载。须用正楷字体将表中所有内容填写清楚);加盖公章后。

  (2)照片:参赛人员(领队、教练、参赛者等)每人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背后注姓名、出生年月)

  (3)健康证明:参赛者当年在县以上医院开具的;

  (4)身份证复印件/中国泳协会员证(必须复印清楚);

  (5)参赛责任书(附件2)。

  北京时代荣辉游泳俱乐部地址:北京大兴区清源北路北京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游泳馆;邮编:102617 ;电话/传真:010-69265769、010-69266159;联系人:黄泽翊 。

  (二)报到时间、地点、方式

  报到:比赛前1天(10月12日)报到,地址:同承办单位(大会安排上午10点接北京站、京西站、方庄机场班车站,约50分抵达。自行前往请阅附件5:乘车路线)。

  1、交纳报名费、提供健康证明、责任书、身份证等原件。报到处负责核查所有资料。各队领取比赛秩序册。

  2、比赛项目再确认:抵达赛区后,由各参赛单位指定的1名教练员对本单位的参赛项目进行最后确认(只确认是否参赛,不可更改项目)。

  3、办理以上手续后领取各队参赛者参赛证。如遇不能交纳报名费、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和自愿参赛责任书、身份证原件时,大会有权取消该参赛者和其所在单位本次比赛资格。

  5、返程车(机)票在报名时没有预定须报到处办理。后自理。

  6、办理登记旅游手续。

  十、经费

  (一)食宿费:12、13日2天每人自交60元的食宿费。(指各单位1个队的1领队、参赛者,不含替补队员)。组委会负担以上人员的费用补贴(10月12日午餐至14日早餐);以上早抵晚离及其他参赛、培训、考察、家属等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每人每天150元;一次交齐。

  (二)保险费:大会为参赛者作了保险(从下水到起水,其他保险如需要请自己做)。

  (三)报名费:每人每项目10元;

  (四)差旅费:所有人员自理。

  十一、仲裁委员会:

  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二、裁判员:

  总裁判、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协助选派。

  十三、比赛器材与装备:

  音响设施由大会比赛时提供。音乐CD、蛙鞋(防滑鞋)、泳衣(裤)、泳帽、泳镜及各队自行须训练、比赛用器材参赛者、展示者自备。

  十四、附则:

  (一)为推动该项目发展,满足广大群众的要求,将在比赛期间举办全国第八期水中健身教员培训班,凡参加比赛的人员成绩合格者,均有机会参加教员培训,获得相应的证书。祥见有关教员培训的通知。

  (二)本规程解释权: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其它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