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游泳协会第三届委员会组成如下: (一)协会主席1人、副主席21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游泳协会及解放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游泳管理机构推选的委员33人。具体单位是: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游泳协会各1人。解放军1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人。
(三)全国大中学生体协1人。
(四)教练员、裁判员、科研人员、业余训练、群体工作代表等方面推选的委员18人。
(五)协会常设机构的副秘书长共6人。
(六)有正式建制的国家队领队,共2人。
(七)北京、上海、西安、成都、武汉、沈阳体育学院的委员6人。 根据以上统计,本届协会共有委员88人。
二、中国游泳协会第三届协会领导机构的人员组成
主 席:由国家体育总局有关领导担任。 副主席:由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群体司、科教司、训练局、运医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领导和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解放军各1名代表担任。 秘书长、司库:由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有关领导兼任。 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副秘书长等组成协会常务委员会。
三、协会名誉职务的人员聘请和授予
聘请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同志担任协会名誉主席。 前任协会主席,聘为本届协会顾问。 授予曾担任过协会副主席,并在游泳界有较大影响,对游泳事业做出过较大贡献的老游泳工作者为荣誉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