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竞技游泳的传入
游泳作为体育运动和竞技活动,作为锻炼身体的一种手段那还是近百年来的事情。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帝国主义入侵中国,西方的文明随之输入,外国人在我国各大城市先后建立教堂、学校、青年会等,宣传西方文明和宗教信仰,举办各种讲习班、训练班,介绍国外的文化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传播欧美的文学、艺术、体育活动等等。
从1896年起,欧美的体育运动、竞技游泳也开始在我国传播,主要在香港、广东、福建、上海、天津、青岛、旅大等少数沿海省市有所开展。
1910年举行的全国运动会并无游泳竞赛项目。由香港维多利亚游泳会主办的全港渡海比赛,从1906年至1919年的十二届中,只有男子组的比赛,自1920年开始增加了女子组的比赛,但是,由于当时中国运动员学习和掌握竞技游泳技术只是刚刚开始,因此男子组在1936年以前,每年的锦标皆为外国人所得,直到1936年才由中国选手麦韦明首获冠军。
第二节 参加远东运动会
自1896年,国际奥林匹克运动恢复以后,欧洲体育运动发展很快。但亚洲各国尚未参加。1912年由菲律宾发起,中国。日本、菲律宾三国参加的远东运动会,每二年举行一次,竞赛项目有田径、球类和游泳三项。自1913年至1934年间共举行了十届.中国每届都派代表团参加,其中包括游泳选手。因此,远东运动会就成为我国参加正式国际游泳比赛的最早开端。
当时内地游泳运动还不普及,游泳代表选手多由香港、广东选出。自1925年第七届起,由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负责选拔工作、参加选择的有华南、华东、华中、华北等地的运动员。我国的竞技游泳水平已有了一定的进步。
1915年第二届远东会,我国获得团体总分冠军。此后,日本、菲律宾急起直迫,从1917年第三届起超过了我国,而中国选手的成绩则逐届下降。
第三节 竞技游泳运动在全国逐步展开
由于我国在1915年第二届远东运动会上的胜利,游泳运动更引起人们的兴趣,各地出现了很多游泳运动爱好者的组织:如香港的南华游泳会,华人游泳会,中华体育会等,广东的南华、东山水体会,还修建了不少游泳池,为开展游泳运动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如上海自1916-1934年间游泳池有10个以上,圣约翰大学、沪江大学、交通大学都修了游泳池,在武汉、天津等地也建了游泳池,部分省市和地区举办运动会时,增设了游泳项目的比赛,推动了游泳的发展。
自1917年以后,香港、广东的游泳队经常到武汉、上海、天津等地进行比赛,上海成立了青年会,西桥青年会,法国总会等游泳组织,1920年前后还成立了上海青年会游泳团,每年都举行对抗比赛。
1924年由俞斌棋先生组织了"中国游泳研究会"旨在研究游泳技术,对游泳运动的发展与提高有着积极的影响。自1933年开始,在上海、天津等地举行"百国游泳竞赛会",实际上就是在华的外国侨民和官员与中国各地游泳队的比赛。
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游泳的竞赛仍不够普及,如华中运动会自1924年第二届时才增加男子游泳项目的竞赛,设50米、100米、400米、15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俯泳和200米接力。
华北运动会从1933年第十届大会起,增加游泳竞赛项目,男字组的项目有50米、10O米、1500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200米俯泳、200米接力和跳水。女子组的项目有50米、100米自由泳、 100米仰泳、 200米俯泳和200米接力。
三十年代,游泳在华北、华中、华南相继开展起来。在当时以华南诸省领先最佳。如在第五届全运会上广东队获得总分第一,香港队摘走女子团体桂冠,青岛、上海、辽宁等沿海城市也取得较好成绩。比较突出的是香港选手杨秀琼,一个人囊括女子组全部四个单项冠军和接力冠军,香港女选手还分别进人各项前2名。
1934年第十届远东运动会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我国选手杨秀琼独揽了四项冠军,陈焕琼取得一项冠军,震撼当时的亚洲泳坛,而男子项目比赛成绩不理想。
1934年第十届远东运动会之后,日本强行提出邀请伪满参加第十一届远东运动会,遭到我国的坚决反对,遂议决解散远东运动会,至此亚洲的游泳竞赛活动暂告停止。
中华全国体育协进会为了继续提倡包括游泳在内的各项体育活动的开展,制订并颁布了篮球、足球、排球、田径、游泳等项目的竞赛规则,使各项体育活动能在统一规范化的条件下公平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