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游泳场所管理部门将全国游泳场所行业保险宣传资料(含投保意向书)发放给当地游泳场所。
2、有投保意向的游泳场所按要求认真填写投保意向书并邮寄(传真)给当地游泳场所管理部门。
3、当地游泳场所管理部门按《全国游泳场所行业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审核游泳场所,确定场所行业保险资格。当地游泳场所管理部门按保险款费率规章确定保费,通知游泳场所缴费。
5、游泳场所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费汇到北京中体保险经纪公司为全国游泳场所行业保险设置的专门账户,并将汇款回执复印件邮寄(传真)给当地游泳场所管理部门。
6、地方游泳场所管理部门负责汇总投保意向书和汇款回执并核对无误。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邮寄(传真)给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7、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收到投保意向书和汇款回执后,将保险单与保险发票邮寄给各省市游泳场所管理部门。
8、地方游泳场所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险单,并向投保场所提供保单复印件和保险发票。
注:1、保险缴费日期以汇款回执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2、投保人应汇款至:
开户名称: 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天坛支行
银行账号:700120109105940 银行交换号:331 |